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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点击: 发布时间:2014-03-11 19:09:39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南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五年规划(2011-2015年)》,围绕做好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继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保障全市教育事业跨越发展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我局坚持将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制机构,落实法制专项经费,为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保障。

1.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由于局领导和科室人员变动调整,我局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南宁市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我局印发了《南宁市教育局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对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部署,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对策,使依法行政工作按计划、有步骤、稳步扎实地推进。坚持局务会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2012年,局领导班子3次召开会议听取关于依法行政考核、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等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全市教育系统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严格执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在局机关设置了政策法规科,配备了法律专业人员。在2012年部门预算中,专项制订了普法宣传教育、行政审批的预算,确保法制工作经费充足,促进了法制机构建设。局政策法规科作为法制工作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目前在编专职人员2人,长期借调1人,挂职1人。政策法规科除了负责为我局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大量工作外,还负责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和学校领导进行普法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能力,充分发挥了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作用,有力促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重大教育决策程序制度》、《南宁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南宁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南宁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制度》,界定了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进一步规范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领导集体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我局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作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的一项具体措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南宁市教育局工作规则》要求,各业务科室制订规范性文件需经过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保证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符合我局法定职权范围,遵守行政机关公文处理规定。规范性文件公布后按规定向市法制办备案。20111022012101,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南宁市民办教育管理办法》,制定了《南宁市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资格审核认定规定》,已按照要求向市法制办报送备案。我局还整理归类了现行有效的涉及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形成目录表并在局政务信息网站上公布,方便群众查阅。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进一步转变观念、理顺管理体制、优化审批环节,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改进和创新依法行政方式,促进了行政效能、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1.开展行政强制依据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强制依据与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行政强制依据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并按时上报清理意见。此次共清理了2个地方性行政法规、53件规范性文件(其中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27件,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26件),均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也没有设定行政强制实施主体。

2.理顺管理职能,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

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增强服务意识为着力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今年重点抓好扩权强县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办理提速的落实工作:

1配合市法制办和市发改委做好扩权强县行政审批下放工作。成立局扩权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扩权强县工作,认真梳理我局扩权强县行政审批项目,制定接收方案和下放方案,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县区教育局参加扩权强县考试,确保扩权强县行政审批项目的下放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根据自治区、市政府要求开展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流程的编制工作,确定我局各项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实施主体、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将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具体化,方便群众申报。

2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合理设置工作程序,缩减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20127月,根据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提速的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对7项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清理,按照“便民高效、只减不增”的原则,提出了我局2012年行政审批工作提速的意见和方案,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即办件比例,缩短承诺件的期限。目前我局行政审批提速方案已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核。

3.不断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根据市法制办的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今年共组织了1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和考试,参考率100%。目前,全局共有28人取得行政执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证书,其中1人还获得全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资格证书,做到全局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工作人员都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主体合格,持证上岗。

4.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南宁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表》、《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表》和《行政执法职权、依据一览表》,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科室的职权和责任,明确了各岗位的执法标准和程序,将各执法科室的责任细化,落实到岗,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

2)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梳理了我局带有裁量权的行政处罚项目,制定了《南宁市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细化表》。细化表按照合法、合理、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针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分别确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通过制定并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标准,对处罚裁量实现“表格化、规范化、数量化”,有效地防止了处罚裁量权被滥用或裁量幅度过大而造成的处罚不公,保证了教育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扩大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保障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在自觉履行各项行政职能的同时,注重通过健全行政监督体系、扩大信息公开、加强内部层级监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了行政权力的干净运行。

1.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公开信息条例》,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制定了《南宁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南宁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专人负责自治区、市政府政务信息网站教育局专栏和我局政务信息网站建设,并定期及时更新局政务信息网站内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在局政务信息网站上建立政策法规工作专栏,及时将教育常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报告、执法人员名册、执法程序、期限等内容在专栏中进行公布,使市民群众能更好地了解教育政策信息,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依法行政信息收集,全年向市法制部门报送法制信息9篇。

2.开展行政监督检查,促进依法行政

1)加大教育行政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每年开学初,组织专门的督察小组,结合学校开学情况,对学校的收费、安全、卫生、学生资助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依法查办。利用督导手段定期对各县区政府、教育局、各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此推动各项教育工作的开展,促进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

2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的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成立了由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内设执法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案卷评查小组,对我局20111022012101已经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各相关单位、科室按照评查小组的评查结果,对行政执法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正,达到了发现并纠正问题,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目的。

3.加强外部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充分发挥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机构的作用,深入做好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工作,突出抓好教育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安排专门的审计经费,加强对学校财务收支的监督,强化对学校领导离任的审计。积极配合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市财政、审计、监察机关的监督和行政监察,有效遏制和防范经济活动运行中的问题和漏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和议案。

4.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提高管理水平

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行政行为均通过记者向媒体通报。局领导带领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和部分直属学校领导参加南宁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南宁市电视台“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通过节目与市民直接对话,就教育热点问题进行互动式交流。每年中考招生期间,我局均召开记者新闻发布会,详解招生政策,并在市二中、三中等8个中学举行“局长接待日”活动,局长带领班子成员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共40多人到招生现场为学生和家长答疑解惑,帮助他们了解招生政策,给他们提供指导,使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六)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1.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20111022012101,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是行政相对人对城区教育教育局作出的入学分配不服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我局依法受理行政复议后,广泛收集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并向市法制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法律咨询。组织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召开行政复议调解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案件办结后,双方当事人未对行政复议决定提出异议。

2.畅通信访投诉渠道,维护行政管理秩序

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南宁市教育局信访处理程序》,坚持“公开大接访暨与民沟通日”的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轮流接访制度,做好人民群众日常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受理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接待来电来访均能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答疑解难,依法妥善处理,对纪检监察重要信访件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能够及时调查和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20111012012101,共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件363(次),信访答复率为100%。做到了诉求人满意率高,教育信誉获得社会公众好评。做好市纪委的“南宁市群众满意度评价网”有关群众咨询、投诉或建议事项的处理工作。继续做好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国企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接收工作。

3.狠抓“平安校园”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校

努力营造“三个环境”:一是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的安全文明工作,坚持定期开展安稳工作研判例会制度,加强网络舆情监控与处置,加大预防学生溺水研判力度,积极出台防范措施,努力减少交通、溺水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安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二是进一步完善校园安防体系,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稳定的校园治安环境;三是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发放了20多万册的南宁市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手册、日常应急须知、雷电防护知识、防范新型毒品宣传手册等知识读本。联合多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学校的交通、住宿、饮食、消防、周边环境隐患,强化监督管理,营造了良好的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七)建立依法行政学习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

为使机关干部更好地掌握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讲座制度、新法律法规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学习、网上视频学习、自学等把学习普及行政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作为教育系统普法的重点。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组织局机关公务员参加《行政强制法》网络学习和竞赛,要求学习不得少于1小时,并制作行政强制法宣传板报,进一步加强行政强制法宣传。

二是举办法制专题讲座。20129月,邀请市法制办经济法规科的农朝胜科长到局机关作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讲座;邀请市检察院反贪局方良局长到我局为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作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法制讲座,有效的提高了局机关领导干部和学校领导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能力。

三是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我局将学法用法与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认真打造学习型机关,订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六五普法读本(二)》等书籍,采取自学和参加培训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学习,并组织参加法律知识测试。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今年以来,我局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工作扎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

(一)依法行政意识仍需进一步牢固树立,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仍有待继续提高。一些单位、部门对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不够重视,认识还不到位;少数干部对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职责、规范了解熟悉不够,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全面推进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性工作仍需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在如何正确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填写等方面有待提高。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需进一步规范。

三、今后工作的重点

为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将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深化体制改革,理顺工作思路,转变观念,采取有效措施,为提高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继续努力。

(一)在规范执法方面,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对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权依据和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使阳光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执法行为始终贯彻于教育行政执法的全过程。

(二)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方面,要针对部分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通过开拓思路,努力研究和探索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结合工作实际,选择一至两个主题,采取培训班、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增强执法人员理解、掌握、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促进全市教育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认真研究阻碍教育信息化发展的瓶颈问题,在软硬件投资开发、信息资源共享、人才建设等工作上加大力度。

 

 

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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