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校园动态 > 政策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中小学生统一着装管理和服务的通知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点击: 发布时间:2014-03-11 19:09:37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城市中小学生穿学生装(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备〔199338号)精神,从1994年开始,南宁市中小学实行统一学生着装。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中小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生统一穿着学生装,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贯彻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效保护中小学生的得利措施;有利于促进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的群体意识、集体主义观念和勤俭朴素作风,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增强组织纪律性和自我约束能力,树立我市中小学生良好的形象;同时,有利于规范全市中小学学生装生产市场,降低成本,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

二、基本原则

遵循自愿的原则,学生购买学生装的数量,由学生在满足学校统一着装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己的需要和家庭经济能力自主决定,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强制配售。按照政府招投标的办法,组织集中采购,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操作;坚持社会化服务的原则,由符合资质条件的中标企业为学生提供直接服务,学校积极协助,提供公益性的管理服务。根据国家的要求和外地的做法,建议今后财政予以补助。

三、着装范围

南宁市市区内全日制中小学(含私立学校)在校生,各县教育局根据本县实际参照执行。

本通知所称学生统一着装是指南宁市市区内全日制中小学校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以及其他规定的时间和场所,统一穿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南宁市中小学生装。

四、着装要求

学生着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以及参加重大节日庆祝活动、升旗仪式、大型集会、集体活动时,应按要求统一穿着学生装;

2.学生装穿着应严谨、规范,不得敞胸露怀,衣着不整;

3.学生装应配套穿着,不得与其他衣服混穿;

4.学生装应勤洗、勤换,保持干净整洁。

五、学生装款式

学生装的款式设计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力求美观、大方、实用、安全,既要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又要体现我市中小学生朝气蓬勃的活力以及积极向上的精神,并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学生装制作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款式;统一面、辅料;统一商标与标志;统一规格、型号;统一缝制加工工艺标准;统一价格。

六、减免政策

对革命烈士子女、持有城乡居民低保证书的特困家庭学生,购买学生装享受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由其本人申请,由父母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再由学校审核,报南宁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减免。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1.经父母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审核签署意见的学生个人申请;

2.革命烈士子女或城乡居民低保证书的证件复印件。

七、监督检查

学生统一着装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实行学生装面辅料供应厂家和生产厂家的招标工作程序、招标厂家标准公开制度,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建立学生统一着装社会监督机制。聘请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为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社会监督员;特邀物价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对学生统一着装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市教育局将学生统一着装工作列入对学校的视导、督导和评估等工作的内容,加强学生装穿着和日常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学校应建立必要的检查制度,加强学生统一着装的日常管理,并与落实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礼仪常规和遵守社会公德相结合,确保工作的落实。

八、工作机构

全市中小学生统一穿着学生装的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南四里8号,联系电话:4918021)负责。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应当指定有关人员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统一着装有关工作。市区统一学生装专卖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南宁市金州路23号广西文具城(金湖广场图书批发市场旁)二楼,联系电话:5529345

2.南宁市民乐路16-2号,联系电话:2847332

3.南宁市衡阳东路明秀一区58栋一层9号(后门旁),联系电话:3330351

4.南宁市白沙大道19号金湾花城7号楼9号店(白沙路学校对面),联系电话:4919878

 

 

 

20121016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1016印发

                             (共印6份,其余网络传输)

点击数: 301 【字体: 收藏
相关信息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