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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安全 预防溺水——南宁市龙翔荆楚高级中学致家长的一封信(图文)

作者:江文 点击:发布时间:2020-04-22 00:49:10
 

尊敬的家长朋友:

    2020年4月18日18时40分许,我市西乡塘区发生一起3名儿童溺水死亡事故。事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文军指示,要求西乡塘区做好善后工作,市教育局和县区、开发区要吸取教训,认真研究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邓亚平指示,要求市教育局会同各县区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单位,把防溺水工作责任再压实、措施再强化,坚决防止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

夏季即将来临,溺水事故又将进入高发期,为贯彻执行《南宁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落实自治区、南宁市主要领导批示切实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和《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南宁市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我们诚挚希望广大家长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及监护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目前,我校高三初三学习已经返校复课,但是其他年级的孩子仍然宅在家中。希望家长离家工作期间仍然不忘关注孩子宅家的生活和学习,教育孩子要稳定情绪、坚持停课不停学,不忘锻炼,做到不出门、少出门。希望家长严格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同时增强孩子的自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坚决防止因外出导致事故发生!

    现将有关防溺水安全知识提供给家长,请家长督促孩子学习并遵守:

一、发生溺亡的主要原因

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

2.孩子擅自到无安全设施或不熟悉的水域玩水;

3.游泳时抽筋或在水中打闹;

4.雨天掉入沟坑;

5.三五成群结伴游泳。

二、告诫孩子要珍爱生命,防溺水做到“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擅自下水施救。

    孩子安全,责任重大。让我们同心携手,共同为保障孩子的平安健康、茁壮成长而努力吧!


南宁市龙翔荆楚高级中学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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